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七条有效提议案机关的负责人或者提案人,可以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对议案作补充说明。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4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