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六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常务委员会召集。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2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