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第一阶段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第二阶段会议由推选出的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并决定下列事项:

(一)会议日程;

(二)副秘书长的人选;

(三)表决议案的办法;

(四)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

(五)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

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