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四条有效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第一阶段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第二阶段会议由推选出的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并决定下列事项:(一)会议日程;(二)副秘书长的人选;(三)表决议案的办法;(四)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五)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25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