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内部会审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内部审批职责权限,规范土地审批工作程序,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土地审批实施情况的监督。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