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或者举办企业、与他人联合举办企业,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进行村务公开。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