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第六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管理/第一节 国有土地供应第四十条有效建设使用土地应当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镇低效用地、废弃地再开发和利用。鼓励土地使用者自行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