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科学规划,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制止非法占用土地和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