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擅自调整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