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有效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年度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