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