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六十二条有效本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2016年5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