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六章 预算审计工作监督第四十六条有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应当与审计工作报告揭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相对应,重点说明下列内容:(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决议以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三)审计移交、移送违纪违法事项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以及相关规章制度情况;(五)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其原因;(六)进一步落实整改的措施以及建议;(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