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上年决算数分别列出,与上一年度决算数作比较,数额变化较大的科目应当作出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应当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

决算报告的内容应当满足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的重点审查需要。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