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预算审查监督制度,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