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服务与使用第二十六条已修改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检验制度,保证经营的燃气的热值、组分、嗅味、压力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