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西沱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利用第二十八条有效西沱镇人民政府及自治县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作好城镇交通导流规划,对穿越保护范围的车行交通实行必要的限制措施,逐步改善保护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状况和西沱历史名镇形象。地方法规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18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