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矿粉、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

地方法规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