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五条有效排污单位承担大气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代其运营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或者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地方法规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