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有效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在组织实施村规划建设和管理中,擅自改变规划内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乱批乱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村民会议依法予以罢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3月3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