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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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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乡管理

第三十八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镇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因建设等原因需要临时堆放的,须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同意,并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确保公共交通安全。

地方法规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3月31日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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