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乡建设第二十四条有效从事施工的单位必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包工程,不得越级承包工程。地方法规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3月3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