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四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情况,应当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3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