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三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依法履职,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3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