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章 运营服务第三十条有效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交纳车辆通行费,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和年限依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和年限应当向社会公布。改建、扩建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应当按照国家发布的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进行评估测算,重新进行核定,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