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摩托车、三轮机动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