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城市绿地管护单位未在植物死亡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进行补植更新的,由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补植;逾期仍未补植更新的,处以应补植更新植物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27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