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建设单位应当在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载明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建设的具体内容、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予以落实。地方法规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