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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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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一条

有效

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管理和宣传工作。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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