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四条有效工会可以组织或者派出代表就涉及劳动者劳动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工会向有关单位或者知情人调查取证,可以查阅、复制与侵权事实有关的资料和其他证据,有关单位及人员应当协助,不得阻挠调查。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