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工会,应当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