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监管执法第五十九条已修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应当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对涉案企业投资者、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等关键人员依法慎用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财物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市场主体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