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已修改

海关、商务等部门应当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申报人提供进出口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税费支付申报、贸易许可申报和原产地证书申领等全流程电子化服务。

推进进出口企业、船运公司、船务代理、货运代理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对接和信息共享,推动口岸“通关+物流”的一体化服务联动。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