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全市统一的综合惠企服务平台,归集发布惠企政策,向市场主体提供政策推送、靶向解读、快速兑现等便利化服务。

鼓励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办理模式。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