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