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路条例/第三章 公路养护第二十七条有效公路养护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