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