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每天工作前,应当进行本岗位安全生产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岗位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设施设备、工具和原材料的安全状态良好,安全防护装置有效;

(二)作业场地以及物品堆放符合安全规范;

(三)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齐全完好,并正确佩戴、使用。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