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高新区应当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定位,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创新,落实普惠金融政策,对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予以支持。

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