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五章 科技金融第三十一条有效高新区应当设立发展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引领带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提升区域创投实力,助力产业加速发展;创新国有资本创投管理机制,允许高新区内符合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建立跟投机制。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