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鼓励商业银行在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支持金融机构在高新区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线上批量授信、知识产权交易履约担保等新型业务模式;开发完善知识产权保险,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相关政策。

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