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鼓励支持高新区跨区域配置要素资源,与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市级开发区实施空间和资源整合,共建产业园区,打造集中连片、联合发展的创新共同体,辐射带动、共赢共享,推动区域科技创新和产业优化升级。

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