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章 养犬登记第十三条有效携带外来犬只进入本条例施行区域的,应当持有效的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无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的,应当在五日内为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地方法规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