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天然气开发单位在钻采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岩屑等工业固体废物应当分层收集、处理。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可直接综合利用,属于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集中处理为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后综合利用。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