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第七章 藏传佛教出版物第五十七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出版、销售、复制藏传佛教出版物及印刷品;不得传播非法入境的藏传佛教出版物及印刷品。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