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第四章 僧尼第三十二条有效僧尼入驻或者迁离寺庙,应当经民管会同意,并由寺庙向县(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