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第二章 佛教协会第十一条有效佛学院、寺庙和僧尼应当遵守佛教协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