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物业服务人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定消防安全、事故灾害、疫情防控等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物业服务人应当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安全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按规定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鼓励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等购买电梯安全责任、公众责任等保险,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地方法规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