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