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四条有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因事离开本省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提前书面告知常委会办公厅。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3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