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三章 电网建设第二十一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电网设施,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技术性规范进行规划建设,并与周围已建其他设施保持安全距离。新建架空输配电线路不得跨越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区域以及航空保护区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跨越的区域。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